三水区发布第1号森林防火禁火令!这些防火知识要牢记!
三水发布 2019-12-08 14:48

森林防火禁火令

第1号

当前,三水全区已进入森林高火险阶段,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三水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禁火范围

全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在禁火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

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

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凡违反禁火令者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

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10、87819119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电话:1359051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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