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发布第1号森林防火禁火令!这些防火知识要牢记!
森林防火禁火令
第1号
当前,三水全区已进入森林高火险阶段,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三水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禁火范围
全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在禁火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
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
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凡违反禁火令者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
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10、87819119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电话:1359051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