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伤者可申请抢救费!
佛山日报 2019-12-04 21:51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 通讯员佛交宣报道:12月4日,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11月,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基金办”)受理垫付抢救费申请244宗,受理丧葬费申请3宗,受理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2宗,累计垫付抢救费1000多万元,发放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款10万元。

今年2月,陈某驾车沿广佛新干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被一辆货车碰撞倒地,货车司机随后逃逸。

陈某则被送往南海区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他因车祸创伤性休克、全身多处骨折等,医疗费预计要十几万元。

肇事司机逃逸,陈某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宽裕。正当家属一筹莫展时,市基金办伸出了援助之手。

经审核,陈某的情况符合垫付抢救费条件,十几万的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目前,陈某已经出院。

据介绍,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垫付抢救费:机动车肇事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能力支付抢救费用的;属于单方事故的。

垫付抢救费,市基金办会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此外,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伤残,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

救助金将直接拨付申请人个人账户,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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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可到事故辖区的交警中队基金业务窗口申请垫付抢救费、丧葬费和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

如有疑问,请根据事故所在区域,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交警支队一环公路大队:0757-82321950

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0757-82518522

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0757-82582579

禅城分局交警大队:0757-82133712

南海分局交警大队:0757-86252441

三水分局交警大队:0757-87762227

高明分局交警大队:0757-8823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