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重磅!在佛山工作的本科及以上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个税、社保限制!
佛山市人社局、南方+ 2019-11-29 21:59

刚刚,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补充通知,明确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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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提高《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人才住房保障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房问题,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产业技能人才来我市安居乐业,培养产业人才大军,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我市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定为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享受我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具体操作指南另行制定。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9日

佛山2017年限购政策回顾

2017年5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326号)。自2017年6月1日零时起,佛山把二手商品住房纳入限购,进一步加强了住房限购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限购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也就是说,本市户籍居民限购两套房,外地人在限购区域买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可限购一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