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法院大塘法庭灵活联动机制,助受困企业步入正轨
佛山日报 2019-11-27 21:14

佛山日报讯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毛丽婷报道:一边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边又关乎民营企业的“生死”,居中裁判的法院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两难”?近日,三水法院大塘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托与芦苞镇相关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妥善处理了两批以民营企业为被告的案件,助力民营企业步入经营正轨。

芦苞镇某重点企业因资金链出现问题,企业经营陷入停滞状态,拖欠债权人数千万款项。债权人纷纷将该企业起诉到大塘法庭,请求判决该企业支付欠款。

在诉讼过程中,大塘法庭一边查询该企业的财产情况,一边启动与芦苞镇综治中心的对接机制,联合芦苞镇综治中心、经促局等部门,督促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案件调处、筹资还款。该企业负责人主动联系大塘法庭庭长、承办法官陈志君:“拖欠的款项我们一定会想办法还上,但能不能多给几天时间?要是这笔钱没了,我们公司立马就垮了,工人的工资都发不了。”原来,该企业除了拖欠债权人款项外,还拖欠工人工资500万元。一旦资金被冻结,债权人和工人的合法权益都可能受损。

了解这一情况后,陈志君主动约谈双方负责人,希望大家能够各退一步,既能兑现债权人权益,也能给企业一条“生路”。在陈志君的不懈努力下,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协商,债权人综合考虑了该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诚意,最终与企业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同意解除对企业账户资金的保全措施。伴随保全措施的解除,该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始恢复正常。

“对于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法院在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后,会积极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优势,努力促成双方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减少双方的损失。”陈志君说,此举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在顺利办结案件、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同时,也可以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据了解,有赖于联动机制及灵活处置措施,大塘法庭还依法迅速对同样陷入困境的原为芦苞镇“纳税大户”的芦苞镇某陶瓷公司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作出裁判,合法合理引导其开展自救,最终帮助该公司基本解决工资支付和货款清偿问题。目前,该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