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地方能否自行搭车棚?看看这个例子就懂了
佛山日报 2019-10-21 20:05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晓平 通讯员宋会林报道:“有人私自在公共空地搭建了一个车棚,看上去有点危险!”10月18日,禅城城管部门执法人员接到居民反映后迅速行动,对朝安南路一个小区内面积约200平方米的临时违建车棚进行了拆除,从发现到清拆用时不到一天,以极快速的查处速度,帮助居民恢复整洁有序的社区环境。

据悉,10月17日晚,禅城区城管执法人员收到群众举报,称在朝安南路一个小区内、有人正在公共区域立柱搭起棚来。10月18日上午,执法人员随即来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经查,原来是该小区的物业为方便业主停放单车(电瓶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就私自在公共区域搭建车棚,并计划在棚内设置充电桩。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建设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执法人员立即依据《禅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规程》、迅速行动,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从发现到清拆用时不到一天,就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2017年禅城区按照省、市违法建设三年治理行动要求,针对城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立案时间长、缺乏有效监管制止手段等问题,出台了《快速制止消除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机制》。在快速查处运行两年后,禅城于2109年8月再次细化出台了《禅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建立内部快速流转审批机制:实行执法人员工作日2小时、节假日8小时到场时限,建立快速认定通道,24小时内核实信息,同时还明确了从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起3个工作日内快速制止消除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
目前,禅城区查违办正在开展“铁拳11号—迎大庆、保平安”百日专项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528人次,拆除违建54宗,拆除面积1.495万平方米,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33宗,12宗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用地,依法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外,单位、个人如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9城管热线进行举报。
知多D:
法律链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损坏或则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与警告;对个人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万元以下罚款。
图/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