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租车11月1日执行新运价:起步价调整为10元/2.5公里
佛山日报 2019-10-21 19:54

佛山日报讯 记者莫璇报道:10月21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市发改局与市交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调整佛山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执行,佛山市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10元/2.5公里。
《通知》显示,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项目包括基准运价项目和非基准运价项目。基准运价项目由起步价和里程价组成,调整后执行的起步价为10元/2.5公里,里程价为2.8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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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市民正在打车。图/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非基准运价由返空费、候时费、夜间服务费、附加费组成。按照《通知》,返空费由单一价格调整为分段差异化收费,整体有所下降:即12公里(不含)至25公里(含)按里程价的20%加收,25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50%加收。此外,为增加拥堵时段的车辆供应,候时费调整为0.6元/分钟,累计满1元计费一次,不足1元不收取;为鼓励巡游出租车夜间出车,对夜间(23:00-次日5:00)乘车的乘客,按起步价和里程价的15%加收。附加费暂时不收取,待条件成熟时由市发改局会市交通局适时制定收费标准。
市发改局提醒广大市民,调整后运价将于下月1日执行,如发现司机不按规定收费,可拨打“12358”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