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不规范,罚款两行泪!张槎两工地因废水外流被处罚2000元
佛山日报 2019-10-15 09:05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文琪报道:工地因未能在围挡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溢墙,在雨天的情况下造成废水外流,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日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对两处存在废水外流问题工地进行依法处罚,确保工地周边环境保持洁净。

近期,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收到市民投诉,反映东鄱南路某工地附近有废水外流的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查看后,发现现场非机动车道已经被污水覆盖并且逐渐蔓延至马路中心,污水从一墙之隔的工地墙脚不断渗出,执法人员随即进入工地找到负责人了解情况。


原来由于前天下雨造成工地基坑积水,严重影响工地开展施工。施工方决定用抽水管将基坑中的积水抽到工地内的排污口,但又因为排污口有淤泥堆积、堵塞,造成排污口附近有大量积水。

另外,执法人员还观察到工地内的围挡防溢墙普遍低矮,没有达到高度标准,起不到阻挡作用。在随后的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工地已按要求将场内外污水清理干净,并落实好了围挡防溢墙的整改。
据悉,为了避免出现废水外流问题,执法人员在雨天会加强对工地及周边路段的巡查。日前,在江湾路某路段,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执法人员又发现有大面积的泥浆外泄,有近数50米的路段被污染,部分路段有明显积水,影响了车辆和行人的有序通行。

为了避免泥浆外泄的面积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立即进入旁边的工地查看情况。经调查,由于该工地近期进行出土作业,大雨过后的沉淀池内积满泥浆,同时该工地也存在围挡防溢墙高度不足的问题,导致泥浆水溢出沉淀池后从工地内漫出,造成道路污染。执法人员要求工地方将场内外污泥进行清理干净。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及指导范例》规定,围挡应设置宽度20cm以上,高度30cm以上的防溢墙,确保场地内(污)水不流出,避免对市容市貌和行人、车辆交通安全造成影响。

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处工地都是由于围挡防溢墙高度不足造成废水外流,污染路面,违反了《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工地各处以罚款1000元,共计罚款2000元。

“通过这两宗废水外泄被处罚的案例,为辖区内各工地敲响了警钟。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各工地应该按规定设置围挡防溢墙高度,未符合要求的工地应及时整改。”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接下来,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将会继续通过加强工地以及工地附近路段的巡查的方式,检查工地围挡防溢墙是否符合标准,发现废水外流情况的及时进行处罚。


图|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