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主,机动车维修需携带身份证,承修企业不按规定登记将受罚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 通讯员佛公宣报道:9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期公安机关已在机动车修理业,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送修和取车时,市民除了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据介绍,修车实名登记,有助于公安部门及时发现嫌疑车辆和在逃人员,预防和减少盗抢机动车等涉车违法犯罪。
车辆送修时,送修人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送修车辆行驶证,机修企业查验车主和车辆信息后,实时上传至广东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取车时,机修企业要先查验取车人的身份证和维修凭据,如实登记、实时上传取车人员的信息。
据了解,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会通过技术手段防范信息泄露。同时,也会督促企业落实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和售卖车辆和个人信息。存在故意窃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