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护彬 通讯员李俊敏报道:禅城“补办土地出让”再出新举措。近日,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公告,即日起至年底,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也可办理此项业务,区内有申办需求的市民可就近办理。
据悉,此次便民举措时间为9月3日起至12月31日。办理“补办土地出让”业务的市民,可就近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中选择一处申办“补办土地出让”业务,以实现办事有效分流。
同时,连日来,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先后赴区内惠景社区、劳动社区、同华社区等部分社区禅城土地政策与“一门式”服务进社区活动。未来,主办方还将赴祖庙十一小学、普东居委会和石湾榴苑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除了提供包括补办出让、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土地政策和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咨询服务外,主办方还将为需要办理划拨房屋补办出让业务的市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收件服务,请有需要办理该项业务的街坊依时就近前往。
此外,为更方便广大市民办理划拨房屋补办出让业务,日前,位于魁奇路的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除正常工作日外,还开通周六、日办理该项业务。
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4月30日前已成功预登记办理划拨房屋补办出让业务的禅城市民,相关预登记有效期将于年底届满,预登记失效后,如需办理补出让业务,将按照现行基准地价计收。为免出现业务拥堵,请有需要办理该业务的市民,及时备齐所须资料(详见办事指南),就近前往相关业务点办理。

即将开展土地政策服务进社区活动的社区。
补办土地出让办事指南(单元房屋)
一、申请材料:
1.土地补办出让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补办出让手续的,代理人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后续手续;境外申请人授权他人代理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
(3)权利人已故,须提供继承公证书(复印件1份)或司法文书(含民事裁决书、民事调解书等)(复印件1份)。
3.不动产权证书【包含土地使用证(如土地使用证存放于地籍档案馆,不用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复印件1份)。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需先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遗失公告手续,提供办理遗失公告业务的受理回执单(复印件1份)。
4.属于1997年(不含1997年)以前按房改优惠政策向单位购买房屋(除不动产权证书上已注明“已补价”以外)的,须提交以下第①项或者第②项材料:①按房改成本价补价的合同、缴款证明;②增值款计算表、缴款证明及上市确认书,(复印件1份)。
5.住房与配套车房同在一权属证书范围内但属于不同宗地的,提供由禅城区房产测绘和交易中心出具的房产分割平面图。
6.不动产权证已办理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补出让手续的证明。
二、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三、咨询查询电话:0757-88881200
四、特别说明:
申请提交之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由权利人签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并附原件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