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专项整治汽车销售“霸王条款”
佛山日报 2019-09-04 20:33

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为深入整治汽车销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破除汽车销售行业的霸王条款,净化汽车市场的消费环境,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8月份开展汽车销售企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为顺利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取得成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精心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和部署安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主要内容,要求各镇街分局按时开展实地检查,认真判断汽车销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据统计,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共检查了全区99家汽车销售企业,涵盖4S店、经销商、二手车等类型,认真检查了汽车销售合同以及附加合同152份。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通过检查合同条款,以确认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霸王条款,而对于在现场把握不准的条款,则提取合同、固化证据,组织信用科、法规科、执法一大队联合研判,为顺利立案查处奠定基础。

经过认真核查和研判,共发现15份合同中涉嫌存在霸王条款16条,例如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维权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单方面免除销售方三包责任义务、单方面排除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民事责任、扩大不可抗力的解释等内容。

目前,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调查7宗,确定属于霸王条款的,将按照《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罚,杜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紧办结合同霸王条款的案件,维护顺德区汽车销售行业的销售环境,并不定期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