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行对保障对象有效扩面,佛山市住建局拟对市直及各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新就业教职、青年医生、基层辅警、产业工人和建筑工人等群体进行住房保障需求调查。为提高调查效率,本次利用微信方式填写需求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填写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
本次调查对象为佛山市“新市民”,专指目前居住在佛山市(半年以上),但尚未取得佛山市户籍者,如不符合调查对象要求,则不进行调查。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基层辅警、产业工人和建筑工人均应为一线员工;新就业教职和青年医生等新就业工作期限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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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佛山市新市民住房保障需求调查问卷

三类保障类型名词解释: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 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采用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等方式,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者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出租的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50平方米为主,其租金标准是根据申请家庭租金支付能力实行分档次的租金标准,最低档次按1元/平方米,最高档次不得高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80%水平。
租赁补贴是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行在市场租房,申请领取政府给予的租金补贴。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原则上是按人均15平方米*当地住房租金标准*收入水平系数,收入水平系数分为100%、80%、60%三档。
来源:佛山市住建局
整理:佛山日报记者吴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