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率先出台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制度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静 通讯员佛纪宣报道:日前,市纪委监委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开并解读了《佛山市纪委监委关于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意见》首次明确了监督的8大重点内容、14种监督方式、10项工作措施,将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实用指南。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邱建文介绍,8大重点监督内容,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划定范围;14种监督方式和10项工作措施,是对过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益实践的总结归纳、细化梳理,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有效管用。《意见》还提出了智能监督的理念,深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大数据平台,通过海量数据的实时排查对比和预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监督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这是一份可供参考的全流程监督指南,监督部门该做什么,怎么做都一目了然,将较大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效能。”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说。
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意见》,佛山在全国率先探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具体路径,未来将积累总结更多有益的监督实践经验,形成一本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监督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