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QQ传播邪教 男子获刑4年
佛山日报 2019-07-26 19:40

原是一名教书育人的老师,许某群已临近退休,却因传播邪教而获刑。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许某群被一审法院判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今年6月26日,汕头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7岁的许某群是一名“法轮功”练习者,曾于2004年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但假释后仍不思悔改。2018年4月至5月,他利用自己的QQ账号,多次在QQ群里发布“法轮功”视频链接,传播宣传“法轮功”。

据了解,汕头市澄海区公安分局依法从许某群手机QQ提取的链接视频资料4份、手机QQ视频截图932KB、手机保存视频及图片共计18.6MB,从许某群家里查扣的黑色读卡器带内存卡中提取的视频歌曲及电子版文字共计4.70GB、白色U盘中提取的视频751KB,确认系“法轮功”宣传资料。

法院认为,许某群无视国家法律,曾因从事邪教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又从事邪教活动,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判处许某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整理|周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