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垃圾分类如何实施?各地市方案年底前完成编制
南方杂志微信公众号 2019-07-06 21:21

近段时期,上海“垃圾分类”话题被热议。记者从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东早在2016年就成为全国第一个对垃圾分类立法的省份,广州、深圳作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城市,已形成一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根据最新部署,省住建厅正牵头编制全省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此外,全省各地市也需在2019年底前完成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广东已于2016年对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广东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已久,2016年1月1日,广东开始施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立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近日,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已在近期派出调研组先后到广州、深圳、东莞、韶关、清远、湛江等地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此基础上,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区域分层次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初步考虑,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粤东粤西粤北城市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各地级以上市于2019年年底前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通过推动示范片区建设、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夯实学校教育基础等,全面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此前,《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在第二章第八条对城乡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如纸制品、塑料制品等;有机易腐垃圾,指餐饮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废弃的蔬菜、瓜果、花木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弃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灯管、医药用品等。其他垃圾,指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如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烟蒂、纸巾、家庭装修废弃物、废弃家具等。

广深垃圾分类已有一定成效

近年来,全省先后制定相关规划、实施意见、技术指引等,为全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律、政策和技术依据。各地市也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法规政策,如广州发布《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陆续发布《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广州市机团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等,深圳发布《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规定》等。

垃圾分类实施至今,广州、深圳等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有一定成效。在2018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中,深圳、广州市分别排名第二、第五。广州市创建了300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社区),打造了30个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示范村。深圳市推进“大分流、细分类”,逐步形成集标准规范、分流分类、宣传督导、责任落实于一体的垃圾分类“深圳模式”。

此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联合省教育厅认定了17所学校为首批省级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推动全省700余所学校(幼儿园)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一些城市将垃圾分类纳入地方特色课程。

“垃圾分类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素质密切相关,还是需要稳步推进。”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潘伟斌建议,未来需要增强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同时完善配套垃圾分类体系,利用科技,保障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延伸阅读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开出罚单205宗 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启动

近期,垃圾分类成了热门词,全国各大城市先后掀起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热潮。作为全国第一部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实施一周年,广州发出整改通知书2425份,行政处罚205宗。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市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6座,卫生填埋场5座,餐厨处理项目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并已启动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7月1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周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继续组织全市各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监督检查。7月5日上午,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到海珠区、番禺区多个单位进行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在番禺区海伦堡创意园,检查组发现没有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存在混合投放等问题。在园区道路上,笔者看到只有孤零零一个垃圾桶,上面没有标识。而在园区一家餐厅里,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容器上面没有醒目的垃圾分类宣传指引,容器内也出现了严重的垃圾混合投放问题。“5月30日我们曾经到这里检查,当时厨房内的垃圾分类情况不佳。这次再来,看到厨房内的情况还可以,但就餐区还有改进的空间。”番禺区沙头街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说。

按照相关规定,执法队现场对该餐厅责任单位——广州丰泉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7月6日23时前进行整改。如在复查过程中,发现未能如期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并对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进行罚款。

作为全国第一部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统计,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单位18904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425份,行政处罚205宗,罚款金额8.68万元。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评估,已累计检查单位748个,发现问题771处,整改率达100%。(记者丨冯艳丹 通讯员丨成广聚)

深圳推行的地埋式垃圾桶 深圳连续三年每年安排6250万元奖励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得好 家庭可获2000元

日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2019—2021年,全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6250万元。奖励涉及个人、家庭、住宅区、单位,其中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补助资金2000元,对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补助资金1000元。

相关方案预计8月份正式出台实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奖励经费来源于各区财政,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根据征求意见稿,每年的奖励名额安排为:家庭名额5000个,个人名额1000个,住宅区名额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具体奖金额度分别为:家庭2000元、个人1000元、单位1000元,住宅区最高30万元封顶。(记者丨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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