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药需谨慎!7月1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奥拉西坦等20种常被作为辅助用药的药品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医生开出这些药物处方的合理情况,将纳入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南都记者了解到,这些药物此前常被曝出被医生滥用和超范围使用等乱象,为消费者和行业诟病。
对纳入目录药品医生不能再乱开
除开展处方审核还要处方点评
所谓“辅助用药”,目前国内并没有严格官方定义,常规被认为是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作用”或“疾病和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物,它们大多数的疗效并没有经过临床试验严格认证,但在国内,这些药物却常被开方治疗多个病种、开药量奇高,因此也被戏称为“万能神药”。

2016年,就有媒体报道指出,江西一位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老人到江西某三甲医院就诊,在医生开出的7种药中,有5种都是辅助用药。有医生网上吐槽辅助用药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如血栓通注射液功能主治是活血祛淤、扩张血管,用于脑血管病后遗症、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疾病,但却也被广泛用于骨折患者的辅助治疗。
为了遏制不合理用药,超范围用药乱象,国家卫健委近日公布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通知》把20种药物列入了重点监控名单。包括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奥拉西坦、磷酸肌酸钠、小牛血清去蛋白、前列地尔、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复合辅酶、丹参川芎嗪、转化糖电解质、鼠神经生长因子、胸腺五肽、核糖核酸Ⅱ、依达拉奉、骨肽、脑蛋白水解物、核糖核酸、长春西汀、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马来酸桂哌齐特。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药,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辅助用药曾为医生吃回扣“重灾区”
纳入目录药使用情况要与医院绩效挂钩
在业内人士看来,辅助用药是医生开处方时最容易注入的“水分”,也成为医生“吃回扣”的重灾区。南都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不少医生“吃回扣”的案例中都牵涉辅助用药。

如2017年1月的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11年到2013年期间,被告人辽宁省丹东市人民医院医生宋迎俊所在的神经内二科共计开出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0.4g)21309支、红花黄色素注射液3215支、丹参酮IIA磺酸钠注射液21654支,共收受辽宁万寿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邹某某给予的药品回扣款512153元,被告人宋迎俊实得药品回扣款93783元,赃款被其用于个人消费。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通知》有望遏制这灰色收入乱象。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重点将纳入目录的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及时公示。也就是说,纳入目录的药品合理使用情况,将会影响医院的绩效考核。
“中药注射剂”未纳入重点监控名单
《通知》要求加强目录外药品处方管理
此外,《通知》对未纳入目录中的药品也作出相关规定,其中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通知要求医师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
对于中药,通知要求,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国家首批药品重点监控目录的种药物,只是化药及生物制品,并未包括中药,其中为人诟病的“中药注射剂”也并未纳入其中。但较早前山东、河北等省份部分城市出台的《辅助用药目录》中,已经把丹红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等大品种中药注射剂纳入重点监控对象。
有医药人士向记者指出,中药管理更加复杂,对哪些中药注射剂应该纳入重点监控目录,需要更谨慎的考虑,也就需要更长的时间。“目前只是第一批目录,预计之后会有更多药物,纳入重点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