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6人获省委组织部表彰
佛山日报 2019-07-01 21:09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静报道:今天是党的98岁生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引领学先进、当先进的社会风尚,省委组织部决定授予100名同志全省“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全省“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称号,我市有6人获得表彰。
南海区里水镇宏岗村党委书记李汉荣、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社区党委书记林富康、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党委书记梁德标、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党委书记潘柱升等4人获得全省“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称号。顺德区财政局派驻大良街道南江社区第一书记苏嘉洛、高明区委统战部派驻更合镇高村村第一书记梁永芳等2人获得全省“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称号。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奋发进取,攻坚克难,为深入开展基层治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广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此次佛山获表彰的6人,都是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带领基层谋发展的党组织带头人。
省委组织部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再接再厉、勇立新功,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类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