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豪宅税”起征点上调至18825.62元/㎡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于6月27日公布2019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其中实际成交价格继续按建筑面积计算,起征点每平方米比2018年上半年上调2304.72元,为18825.62元/平方米。
按照顺德区政府审定的2019年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制定了2019年下半年顺德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按照规定,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首先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其次,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 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 平方米以下;最后,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8825.62 元/平方米。
以上三个条件中,此次较2019年上半年出现变化的仅为成交价格。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的普通住房标准为16520.9元/平方米。也就是说,2019年下半年,顺德普通住房标准上调了2304.72元/平方米。
顺德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一直深受人们关注。超出普通住房标准的税率,也被人们称为“豪宅税”,在收费上面也与普通住房存在较大差异。
原标题:顺德调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 “豪宅税”起征点上调2304.72元/㎡
记者丨李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