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慧 通讯员/卢丹伦)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基层矛盾纠纷依法、有序、有效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天上午,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正式挂牌。今后,当事人前往南海法院申请立案时,工作人员将首先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解决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预期将取得“全、多、快、省”的良好效果。
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挂牌。珠江时报记者刘贝娜 摄
去年,佛山市委将“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列为佛山市2018年重点改革项目。11月,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等7个单位联合发布《佛山市构建群众诉求服务体系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佛政发〔2018〕22号),提出市区两级要设立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以及信访诉求服务中心、诉前和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在此背景下,5月10日,南海法院审判委员会举行今年来第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诉前和解中心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据介绍,目前,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办公区设有24个岗位。区司法局已与区法院达成初步共识,将大部分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整合至诉前和解中心。据估算,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在诉前阶段能够化解10%至30%左右的民商事纠纷。
珠江时报记者刘贝娜 摄
哪些类型的案件可以进行诉前调解?按照诉前和解中心的设置,对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婚姻家事、相邻关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金融消费等民商事纠纷,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能调解或不宜调解的以外,法院先引导上述纠纷当事人前往诉前和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规程》提到,诉前和解中心调解案件期限为30日,若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除外。相较于6个月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当事人通过诉前和解程序,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而通过开展丰富的诉调对接工作,亦可有效缩短矛盾纠纷在诉讼阶段的审理周期。
对于当事人而言,通过诉前调解还将大大减少纠纷成本。据悉,诉前和解免收当事人的费用;经诉前和解中心诉前调解成功,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依法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计收;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免收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