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开展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保接续工作!
珠江时报 2019-05-21 11:0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广东省、佛山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开展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扫描二维码可看:退役军人事务部解读《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领表时间及方式

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dva.gd.gov.cn/)、“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下载《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A4纸双面打印,或到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指定的各镇(街道)受理点办事窗口领取。

四、受理申请时间、地点及单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到原安置单位或指定的各镇(街道)受理地点进行申请。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和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六、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办理指南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由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办理安置手续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到原安置单位或指定的各镇(街道)受理地点进行申请。

七、受理申请地点、咨询电话和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桂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永安中路20号 

电话 :81813700

 

九江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儒林东路48号  

电话:86510451

 

西樵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新风路4号 

电话:86836039

 

丹灶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伟路3号 

电话:85412448

 

狮山镇社会工作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电话:86681156

 

狮山镇罗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街道沿江中路39号 

电话:86402672/86402671

 

狮山镇大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虹岭四路8号名汇浩湖湾花园社区用房  

电话:85573282

 

狮山镇小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思贤路水果街原司法楼旁9-13号 

电话:86662510

 

狮山镇官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大道13号首层 

电话:85893323

 

大沥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路边农科站大院2号楼2楼 

电话:85519902

 

里水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夏塘路一号 

电话:0757-85618892(前台),0757-85618913(办公室)

 

南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一号 

电话:8639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