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征集活动启事
佛山日报 2019-04-28 21:58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弘扬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的家国情怀,佛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联、市社科联、佛山日报社联合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相关作品。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用文艺的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生动展现佛山这座城市走过的光辉历程和佛山市民追梦、逐梦、圆梦的奋斗故事、精神面貌,生动展现社会、家庭、个人发生的发展经历和喜悦变化。用文艺表达佛山市民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和鼓舞全市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

三、征集体裁及投稿办法

(一)作品体裁

1.文学类:中短篇小说、中短篇报告文学、散文 ( 10000 字以内)和诗歌。

2.摄影类:近几年创作且未经发表的记录类影像,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3.短视频类:时长15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分辨率:1920×1080像素;编码:H264;码率:9000kpbs以上;格式:Quick Time;字幕:简体中文/英文;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二)投稿方式

来稿作品请发至邮箱:fsllk4744@163.com。所有作品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此外,报送的摄影类、短视频类作品,请一并附上作品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以及适当阐释。

四、注意事项

1、来稿作品需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2、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应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五、组织推荐

本次征文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质量第一”的原则,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评选出若干优秀文章,并对优秀文章的作者予以表扬。征集作品将择优推送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发表,参与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联合开展的“我和我的祖国”大型征文征集活动。同时向省、市主流媒体、“佛山发布”等新媒体平台推送。

有关事项可咨询0757-83283266。

佛山市“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征集活动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