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不是酒?男子喝药酒拒绝找代驾
佛山日报 2019-04-1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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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与禅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快闪式”查酒驾行动。(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报道:“我喝的是药酒,不是酒!你听我解释……”15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联合禅城交警大队“快闪式”查酒驾,抓获了一名满身药酒味的“醉猫”。该名男子喝了自酿的药酒后,拒绝找代驾,不顾同事劝阻执意开车回家,哪知竟涉嫌醉驾。
当晚9时许,铁骑队来到佛山大道中,开展查酒驾行动。执勤点几百米外便是创意产业园、宵夜街。交警刚摆好“雪糕筒”,就拦住了一辆粤E牌小车。
车上,身着西装的仕某平满身药酒味。他坚称不知道喝药酒也算酒驾,而且只喝了3杯,“用红酒杯喝的,但没有倒满嘛。”
经吹气检测,其体内的酒精浓度为86mg/100ml,涉嫌醉驾。尽管如此,他仍不停地向交警解释自己很清醒,并不影响开车。然而,当交警询问相关事宜时,他却连日期都记不清。
据了解,当晚下班后,仕某平和同事在禅城南庄吃饭,在饭桌上打开了自己酿的药酒,“我也是第一次喝,不知道后劲这么强。”酒足饭饱后,同事帮他叫代驾,被拒绝了,“我没事,头也不晕,不用花这个钱。”同事见劝阻没用,就找代驾各回各家了。
 仕某平原计划开车一路回佛山火车站附近的家里,但因涉嫌醉驾,他只能跟随交警去医院验血。“真是后悔死了,不应该喝药酒。”他说,从2011年获得驾照至今,已经戒了白酒,安分守己,今晚只怪自己抱有侥幸心理,纯属活该。
“如果开车,凡是含有酒精的饮料,都不能碰。”佛山交警提醒,即使是酒精含量较低的啤酒,一杯也足以达到酒驾的标准。
天空飘着蒙蒙细雨,铁骑队还前往禅城江湾跨线桥附近查酒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梁志军表示,当晚一共出动了16名警力,“快闪式”查酒驾,具有机动、灵活的优势,喝酒的市民难以掌握其行动规律,一定程度上不敢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