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屈某用伪造出生证办理业务被民警查获。/通讯员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李健斌报道:准备给孩子办理入户,却发现出生证上孩子的出生日期或父亲的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的不一致。为贪图便捷,有人竟花钱找人伪造出生证,结果惹来麻烦。佛山禅城公安昨日通报,近期查获2起伪造出生证入户的案件,并依法予以3名行为人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初,屈某夫妇在绿岛湖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购房入户未成年子女随迁的业务,并按要求递交了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等材料。据政策规定,外市户籍未成年人迁入佛山时需提交由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并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当户籍民警对出生证进行复核时,却发现屈某夫妇提交的出生证竟与卫生医疗部门存档的信息不一致,存在造假的可能。
“这个出生证是我到医院办理的。”面对民警的询问,屈某一开始还为自己申辩。然而,当民警问及在医院的哪个窗口办理、哪个医生受理等问题时,屈某完全回答不上,最后只能承认该出生证是托人办理。原来,屈某夫妇早年到佛山打工,2005年时孩子在佛山出生,但俩人在河南老家为孩子上户口时,却未使用出生证上的名字且使用了孩子的农历出生日期,导致户口本上孩子的信息与出生证不一致。得知无法凭出生证原件办理入户,屈某没有按规定回老家出具相关证明,反而找人伪造了一张与户口本信息一致的假出生证,并谎称原出生证遗失企图蒙骗过关。不料,被户籍民警识破。
无独有偶,今年3月底,杨某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时也因使用假冒出生证被查获。经调查,杨某孩子的出生证上父亲的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的不一致,而她又不愿意回户籍地湖南省开具相关证明,便花钱找人伪造假出生证,同样被民警识破。
目前,屈某等3名行为人均被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伪造、使用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证明文件不仅违法,还会影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严重者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办理业务时如遇证件信息不符的,应联系发证机关予以证明或更正,切勿伪造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