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高明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副区长谢志强在会上向去年完成改革试点的13个股份社颁发证书。
会议提出,全区要吸取试点股份社的改革经验,在今年10月底以前完成经营性资产改革任务,继而在2021年前完成其余类型的改革。
13个试点经济社完成改革
“拿到了证书,证明我们的工作没白做。乡村未来的发展也有了保障。”西黎股份社、榴边股份社、伦涌四队股份社等13个股份社,去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昨日,股份社负责人从谢志强手中接过了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证明书既是对这13个股份社去年先行先试、开展改革试点的肯定,也为今后股份社产业发展服下了一颗定心丸。
2018年,作为佛山市唯一一个尚未完成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工作的区,高明顶着时间紧、任务重的高压,选取了13个经济社进行试点,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这13个试点股份社囊括了经营性资产类型、土地集体统筹经营类型、分田到户类型和“两田”制类型等4种不同的经济组织类型,为今后全面铺开改革工作提供了完备的参考。
去年改革的过程中,部分试点经济社成功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促成了一批产业落地,在改革之初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欧德坚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今后全区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各镇街都要总结试点股份社的工作经验,并进行大力培训与推广。全区将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宣讲和业务培训,深入到各镇街、村(居)开展政策宣讲和培训,覆盖所有的具有经营性资产的经济组织。高明将严格按照此前的改革方案要求,确保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其中今年10月底前,全区212个社(组)的经营性资产改革必须要完成,而土地集体统筹经营改革和土地承包到户、“两田制”改革,则分别要求在2020年底和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
改革将与革命老区建设挂钩
“现在距离10月底,只剩下7个月时间了。我们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谢志强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高明区农村产业发展的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高明农业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的基础。
会议强调,下阶段各镇街驻村团队要采取“蹲点”的方式,深入每个经济社开展改革工作,以挂图作战,先易后难的方式,不断推进改革深入。对于改革政策宣传方面,各镇街要担起主要职责,与区联合,派出业务能力过硬的工作人员进驻基层,为农民排忧解难,稳妥进行改革。此外,各村(居)可以坚持落实政策不走样的同时,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灵活推进改革,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
会议透露,为了更好地激发各村(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热情,高明区正在制定出台新的方案,计划把革命老区建设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挂钩。首批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动工之后余下的289个革命老区村,今年均可以申请帮扶资金。而非革命老区村也将获得区专项资金的扶持。但承诺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否,将成为审批建设资金的一个硬指标,以此倒逼和激励更多的乡村加快自身股份制改革步伐。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何志勇
编辑|何欣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