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蔡闻佳 通讯员明宣报道:昨日,高明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区委书记徐东涛代表区委常委会向全会就《佛山市高明区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作说明并讲话,对全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
改革后,高明区级设置党政机构29个,其中党委机构9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0个。区人大增加专门委员会2个,区政协增加专门委员会1个。
会议要求,全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推动改革落地落实,通过机构改革牵引带动各领域改革发展,以更大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要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为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新起点上开创高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高明区成立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并完善《改革方案》。1月15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并经市委报省委审批;1月28日省委正式批准《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主要突出四方面的考虑: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谋划全区机构改革工作;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同时突出高明的特点和特色;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四是落实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
在机构改革中,高明坚持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积极性,因地制宜探索设置了部分机构和配置职能。如考虑到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广湛高铁、佛山地铁二号线等系列影响深远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正加快规划,在区交通运输局加挂区轨道交通局牌子;为抓好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落地高明这一重大历史机遇,以更宽视野、更高层次、更大格局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组建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原标题:高明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
部署落实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编辑|何欣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