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挂出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该文件明确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1至5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收费费率为0.60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
项目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

以下是该文件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佛(山)江(门)高速公路
和顺至陈村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府函〔2019〕22号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粤交费〔2019〕56号请示收悉。同意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按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分类,1至5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收费费率为0.60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
附件:
1.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
2.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附件一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

注:
1.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千克)进行分类。
2.客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
3.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附件二
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注:
40座以上大型客车按照三类车收费。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具体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粤交费函〔2015〕1031号、粤交费函〔2015〕1130号文等规定执行。
点击这里查看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来源丨佛山新闻网、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