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佛企年度报告开始报送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春艳报道:昨日佛山市工商局发出提醒,佛山企业应及时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年报。
2014年10月起,佛山将企业年审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自2017年起,全国开始实施工商和海关年报“多报合一”。因此,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户、农专社应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年报。
企业没有按时报送工商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后,该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此外,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填写年报信息时,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完成公示后发现报送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登录系统更正。
企业2018年度报告须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
原标题丨佛企年度报告开始报送 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来源丨佛山日报
编辑丨钟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