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两人入围佛山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
佛山日报 2019-01-21 11:08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报道:记者昨日获悉,2018年佛山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目前正在进行,高明区有冼学颖、黄世希2人入选候选名单。

2017年,佛山启动广东省放心消费试点城市的创建工作,旨在用3年时间打造更和谐的消费环境。2018年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发布《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50个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1.75分。其中,佛山得分74.22,在全国排名第4位。佛山的消费环境越来越好,从侧面反映了佛山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高,能够理性消费、正确维权。而这其中自然少不了为消费者“闹心事”发声的消费维权者们。

2018年年初,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拉开“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帷幕,意在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消费维权事业,构建安全放心满意的和谐消费环境,树立各领域消费维权正面典型,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配合做好“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工作。

经过前期选拔,共有15人成为“佛山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候选人,其中高明有2人,分别是广东沧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世希和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冼学颖。投票时间即将截止,市民可关注“佛山消委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

人物简介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冼学颖

冼学颖向高明某电讯经营部推广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使之成为高明区首个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手机实体店商家,不仅树立了高明区手机销售行业标杆,为该行业消费维权工作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也为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在高明区进一步的推广落实作出了积极贡献。

广东沧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明区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团长黄世希

专业、认真、全心全意为消费者维权的黄世希获得高明区消委会和消费者的认可,连续两年获评高明区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2018年7月26日,黄世希帮助高明区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装修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佛山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正在进行

高明两人进入候选名单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