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以来,广东迅速掀起扫除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名列全国前茅。去年9月进驻广东督导的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充分肯定广东工作,指出我省的一些做法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3万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5.4亿元。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87件7510人。全省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601件2361人。
全省纪检监察部门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927件,立案18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5人,组织处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21人,有力破除了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为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省委出台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组织部门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02个(其中因涉黑涉恶纳入整顿214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73人,基层干部队伍得到有效净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了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18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8.4%、5.7%和8.1%。第三方机构组织测评显示,我省群众安全感得分比2017年提高2.02分,提升2.5个百分点。
在扫黑除恶这场攻坚仗中,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做到九个坚持: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工程强力组织推进。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省委在年初以最高规格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一年来先后7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截至2018年11月,全省市、县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全部由市委书记、县委书记担任。
坚持波次打击,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五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春节前后两轮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6583名;第三、第四轮集中收网共打掉涉黑组织3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6个;第五轮集中收网紧盯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打掉涉黑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8个。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坚决予以打击。一年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重大案件6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26宗。
坚持聚焦重点地区,着力打击农村地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专项斗争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一年来,全省打掉农村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数均占总数的70%以上。
坚持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维护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当前,一些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控制垄断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影响经济健康运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始终将此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协调公安和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密切协作。2018年共打掉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76个,占全省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总数的86.36%。
坚持以变应变、以新应新,精准有效打击新型涉黑涉恶犯罪。当前,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网络自媒体等加速发展,也给网络差评敲诈、收取网上保护费、虚假诉讼敲诈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提供了新空间。对此,广东省公、检、法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指引,不断提高对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的甄别发现和侦查打击能力。省公安厅针对“套路贷”“校园贷”等新型犯罪频发势头,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针对性打击。近期,省公安厅还启动了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新型犯罪及防范打击对策的研究。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省纪委监委增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对在办案件扩线深挖,对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起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加强各级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对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循线深挖,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501人。省纪委监委加大直查督办力度,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分子。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专项斗争开展后,省委组织部部署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六对接六查找”原则,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并开展精准整顿,从省直单位选派干部担任涉黑涉恶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整顿,对2804名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制定出台《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标准资格联审机制。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和“两委”干部缺额补选,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同时,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曾受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人员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提高村干部队伍的纯洁性。2018年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73人,其中涉黑涉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67人,已撤换66人,已配63人。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大力加强行业治理。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等工作机制,有效堵塞行业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等10多个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部署开展了多轮行业治乱专项行动。海洋渔业部门相继开展了6次“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扫除各类船霸、港霸、渔霸。水利、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分别在河湖采砂、商品交易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部署开展了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做到打掉一个黑恶势力,整顿好一个行业。
坚持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将专项斗争与宣传发动群众同部署、齐推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明显提升。省扫黑除恶办、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实施《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明确规定最高奖励额度达50万元,全省21个地市全部出台涉黑涉恶线索群众举报奖励办法,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举报奖励金1300多万元。近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若干规定》,对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群众举报线索数占线索总数近四成,共有381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今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广东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攻坚,努力争取更大战果,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不懈努力,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原标题:扫出清风正气 扫出朗朗乾坤
——广东省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综述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