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佛山残疾人保障条例下月施行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6-04-10 18:32

《佛山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全生命周期保障为核心,聚焦残疾人的急难愁盼,构建了覆盖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全领域的权益保障体系,诸多条款充满“佛山温度”。

比如,在康复保障方面,《条例》明确残疾儿童优先享受康复救助,残疾人在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可免普通诊查费,并对重度肢体残疾、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治疗费用给予财政补贴。

在教育扶持上,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特殊教育,全力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并对升学毕业的残疾学生给予补贴。

在就业促进领域,规定用人单位需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超比例招用残疾人的单位给予奖励;同时,为残疾人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补贴。

在社会保障层面,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视力及重度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可免费进入本市公益性公共场所。设立残疾津贴、生活和护理补贴,将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在住房保障方面享有优先权等。

值得一提的是,非本市户籍的残疾人也可享受创业、交通、法律援助等优惠。

文、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陈宁静、屠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