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司明灯介绍说,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加大对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有力打击和遏制了侵犯财产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他表示,2021年一审收案27.9万件,2022年降到20.2万件,之后两年分别上涨至24.8万件、28.3万件,去年又降至27万件。如果再往前扩展到最近十年,收案量下降趋势更加明显——从2016年的32.2万件下降到2025年的27万件。随着对侵犯财产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的治理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侵犯财产犯罪涉及面广,法律适用问题比较复杂,存在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争议,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向日常生活扩张渗透,侵犯财产犯罪的类型和形态呈现出明显区别于传统犯罪的新特点,更加凸显出法律适用的复杂性,疑案、难案增多,上诉率、申诉率偏高。各地人民法院在面对新类型案件时还存在诸多困惑,迫切需要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统一裁判尺度。
为加强对审理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的调研指导,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专门成立了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下设诈骗、盗窃、敲诈勒索、侵占、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调研小组。
“调研小组对当前审理相关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中面临的问题、原因等开展调研,向人民法院案例库积极补充相关典型案例,在法答网及时答复下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诈骗犯罪、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恶意欠薪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等多批典型案例,对于统一裁判标准发挥了指导作用。”司明灯说,“目前,我们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其他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编辑 刘彦 审读 李建国 二审 王雯 三审 汤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