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也别侥幸!深圳10人因醉驾上榜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密集,涉酒聚集性活动明显增多,酒驾醉驾违法风险呈阶段性上升。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获悉,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春运期间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其中,全省100人中深圳10人上榜。

2月以来,全省21个地市共曝光醉驾典型案例100起。从违法特征看,查处时间主要集中在20时至次日凌晨时段,部分发生在清晨及白天时段,呈现“全天候分布”特点;违法地点涵盖城市主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国省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
记者看到,曝光的涉案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多数处于200mg/100ml以上的高位区间,深圳10人均高于此数值。其余地市个别案件检测值达到302mg/100ml、329mg/100ml、337mg/100ml等严重超标水平,反映出个别驾驶人对涉酒驾驶法律后果和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相关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管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时,也将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深圳交警表示,春节期间坚守岗位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类型,强化源头管控与路面查处,依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团圆更加圆满。
(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 李斌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