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票能抽奖,中奖最高800元!
2026-02-09 17:01

广东发票抽奖活动的中奖金额从最高200元提至最高8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张健表示,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进行零售、住宿、餐饮消费时,取得的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包括100元)可以参加发票抽奖。需要注意的是,发票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实名”取得,也就是说受票方必须是本人真实姓名的发票才能参与抽奖。

张健表示,参与抽奖的发票还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1、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市)符合规定的普通发票。

2、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广东省内(不含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江门市)符合规定的普通发票。

提醒:参与发票抽奖活动时间是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共设9个等次的奖项,奖项分为定额奖项和随机金额奖项,定额奖金最高达到800元,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进入【我的发票-个人有奖发票】活动专区参与抽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