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看过来!灵活就业人员也能领失业保险金!
佛山12345 2026-05-19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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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可以的!但要先办理失业登记

想领取失业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快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中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等。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依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

包括以下情形: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2)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3)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4)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5)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注意:在两个及以上平台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一个或多个平台中断灵活就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其他平台仍可从事灵活就业的,不得申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

2、失业登记;

3、上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各情形相关材料:第(1)、(2)为有关部门停产停业通知,注销、吊销、撤销通知书复印件等;第(3)为单位公函;第(4)为被平台或机构暂停服务资格超1个月的平台机构材料,如APP截图等;第(5)为不少于连续5天的病历及医院开具与住院合计不少于20日的病休单或因工伤残一至六级的鉴定文书或因本次病(伤)申请的残疾人证;第(6)根据非自愿失业原因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线上申领:登录粤省事、“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广东人社APP等任一平台申领。

线下申领: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就近到市内各区、镇街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社保服务分厅(含社保分局/办事处)的通办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一)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确认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线上办理,或在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二)享受的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发放,目前是1872元/月

2、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有关医保待遇及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现行规定执行。

3、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失业人员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即失业人员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后,其在市内或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提供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条件的,可领取死亡丧葬补助一次性待遇。

5、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的,超过四年以上,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领取期限如下表):

6、失业保险金不得代签冒领。社保部门于审批通过的次月15日前将失业保险金划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号。

(三)下列情形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包括参加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用人单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含特定工伤),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核实后,将责令退还,其失信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系统。

(四)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简称大龄领金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含“过渡人员”距离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期间在省内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不超过12个月、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

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继续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向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存在跨省缴费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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