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新规来了,违者最高罚20万元!
外卖商家必须实名登记、“无堂食”标识必须挂在主页面……记者获悉,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对外卖平台和餐饮商家均提出严格要求,进一步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

过去,一些“三无”餐饮店仅凭伪造的照片和许可证即可上线售餐,成为无实体店铺、无真实地址的“幽灵”外卖。新规要求,外卖平台应当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至少每六个月对登记信息核验更新一次。同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外卖商家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新规还明确,外卖平台应当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将标识信息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同时应当要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明厨亮灶”的链接标识。
新规要求外卖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且实际经营地址应当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商家要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对于违法行为,新规提出的罚款额度较以往大幅提升。例如,商家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平台未履行审核公示等义务,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罚10万元。对于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个人上一年度收入1至10倍的罚款。
文|记者梁建荣